南陵县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获批复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官网消息,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陵县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公布。
批复同意南陵县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青弋江取水口上游(包括分洪道)1000米至下游100米,宽度为青弋江(包括分洪道)整个河道范围;陆域长度与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水域两侧水位边界线至青弋江(包括分洪道)防洪堤顶临水侧。
(二)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青弋江上游延伸2000米(分洪道上游延伸3800米)、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宽度为青弋江(包括分洪道)整个河道范围;陆域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二级保护区水域两侧水位边界线至青弋江(包括分洪道)防洪堤顶临水侧。
批复要求芜湖市及南陵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南陵县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和监管工作,落实饮用水水源安全防范各项措施,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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